李振华

独立策展人、新媒体制作人
独立策展人、新媒体制作人

现在工作生活在北京和苏黎世的李振华已有近15年的新媒体艺术的工作经验,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了这一领域的代言人。而他在食物、影像、演出、剧场方面的热情也并不亚于这一媒介。他说,“我的工作试图在没什么惊喜的生活中找可能性,或者说在充满了可能性的中国现实中抽取一些感动,慢慢地转向关注人和人的关系。”

LEAP 这些年来似乎你一直在诸多机构担任工作,但基本都是相对自由而松散的工作关系,这种方式对你来说是不是更自由一些?

自由和独立是有代价的,离权力远一些,离金钱远一些而已。我很害怕被裹挟到某种无法保持专业性和独立性的境地,但是我并不懒散,自由和独立也是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理想化的态度。

LEAP 作为国内新媒体艺术的研究者与推动者,在近15年的工作历程中,什么是最吸引你的?新媒体在国内以及全球范围的发展情况是怎样的?

李振华在“文化·生活”展,1999年
李振华在“文化·生活”展,1999年

李振华 谈到新媒体,我想还是与自由有关,一方面是这个媒介和概念,一般的人和政府的文化策略都比较偏好,中国人对新的事物还是普遍抱有希望的,这是一个前提。另外,新媒体可能比较适合我所接触到的这个时代变化,尤其是网络时代到来的90年代,更是有种切身的体会技术、社群、文明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新媒体最吸引我的地方恰好就是有着对未来期待的情结,以及通过日常生活逐渐体会到的存在。新媒体的发展一直有不一样的潮流和线索,中外之区别在于,中国没有细致的媒介分类和根据这些分类形成的体系和学说,但是新媒体发展到今天,逐渐出现一种更为融合的现实,这让中外开始没有在普遍潮流上的区别。而细节方面,新媒体艺术家在欧美的语境中已经成为实验室的领导者,大学的领导者,以及博物馆的领导者,这可能就是时差导致的不同吧。

LEAP “新媒体”是否需要一个恰当的定义?

任何定义都需要被认真的凝视和思考,任何泛化都是文化现象普及的结果,这是好是坏?我也不是很清楚。对新媒体下定义,和各种我们知道的定义一样,如果不能增进其理解,那只能构成理解事物多样的障碍,最好还是遗忘这些定义,并重新认识和体验。这也是在中国现实中的一种习惯,必须在概念和思想上找到制高点,才能让身体或是体验有其存在,我更注重体验和身体感受,因为身体的复杂,至今也还有很多谜题。脑力劳动固然高尚,但是如果只有脑力劳动,很显然是无法与这个现实世界接驳的。

LEAP 新媒体艺术始终因为其所承载的技术变化而变化,这种“流动性”与“不稳定性”也成为讨论新媒体艺术的一个基础,同时这是否也是新媒体艺术发展中的问题所在?

新媒体不是很好地提示了当代生活的易碎性和不确定性吗?新媒体在今日,处于一种很有趣的状态中,有点接近之前出现的实验艺术,因为新媒体和实验艺术一样,都是在稍纵即逝的现实中,追求物化之外的永恒—精神。这也就越接近艺术和人性的纯粹。我不认为这是问题,这恰好是解决当今世界问题的认知之道。

LEAP 你在1月份首届慕尼黑新媒体艺术博览会“Unpainted”参与了项目策展,这也是欧洲第一个新媒体博览会,是否可以看做是艺术系统对新媒体艺术价值的认定?“机器复制时代的艺术家”展览的思路是怎样的?

这个概念是针对本雅明的《机器复制时代的艺术》,他谈及的是技术介入艺术生产,而我想更进一步的讨论,艺术家在今天的情况,从这个角度更好地理解生产并不仅仅局限于艺术品,同时也作用于艺术家。而反观新媒体博览会这个事件,不正好说明了从各个方面,新媒体正在成为进入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形式的被公众认可的理念吗?

LEAP 巴塞尔的“光影现场”单元具体是怎样进行的?作品甄选是通过博览会入选画廊推荐吗?

选择的方法是按照香港巴塞尔博览会的方式进行,通过画廊申请,才能进入被选择的范围,然后再通过策展人选择、分类和提取概念,完成策展。